1.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践行群众路线,深入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和《中国工会章程》,在机关党委和校工会的领导下,执行工代会的决议和校工会的决定,围绕机关中心工作,负责工会的日常工作和组织工会活动。

2.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。凡是涉及到工会的目标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都应及时召开委员会通过民主讨论,作出决定。工会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会委员会的决定和分工,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,认真组织和开展工会工作。

3.依照法律有关规定,通过工代会等其他适当形式,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。检查督促工代会决议的执行情况。根据《工会章程》的规定,负责做好工代会的筹备工作,按期召开工代会,组织贯彻大会决议。

4.认真履行工会维护、参与、建设、教育四项职能。提高会员主人翁地位,发挥主人翁作用,充分调动会员工作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按照“勤奋、求实、进取、创新”的校训,为机关的全面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。

5.充分发挥工会群众组织的优势,促进本单位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、精神文明建设。通过各种形式,对会员进行爱党、爱国、爱人民的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、时事政策教育、法制教育,努力培养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和高校管理人才。

6.加强工会委员会自身建设,不断增强工会活力。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兼职的工会干部队伍和工会积极分子队伍;坚持民主集中制和民主办事制度,正确决策和处理各种事务;努力把工会组织办成群众信任、有凝聚力和号召力的“职工之家”。

7.发挥工会组织与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。发动和依靠群众办好工会。树立为会员服务的思想,倾听会员的呼声,关心会员的疾苦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,努力为全机关职工排忧解难。

8.广泛开展有益会员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。通过开展业余自愿、小型多样、丰富多彩、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形式,丰富会员的业余文化生活。

9.做好工会财务工作。根据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办法,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,每年向会员公示一次,并接受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的监管。

10.发挥女职工委员会的作用,做好女职工工作。教育女职工树立“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”思想,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利,了解并反映她们的呼声和要求,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。